(抚顺电台 辽东网记者 隋文君)近日,根据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规定,市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处汇同市质监计量检测部门和计价器生产厂商,积极开展实施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工作。 目前,按照新运价规则调整的出租车计价器已经完成测试。市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处已经从10月8日起开始调整出租车计价器,预计到10月末,我市4000多台出租车的运价调整将全都结束。调整价格后的出租车,都在车上张贴了新的运价价签,并执行新的价格。在大规模计价器调整期间,运价实行双轨制:已调整完计价器的出租车执行新的运价;未调整完计价器的出租车仍按原价格执行。对于不按上述规定执行、擅自执行新出租车运价的经营者,市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处将按《抚顺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予以处罚。 |